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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
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 
一、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 
二、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 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 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三、有关计算方法 
(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未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未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四)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注:生产型企业的退税业务相对外贸型企业复杂很多(同时要注意,在税率与退税率之间的差额,在没有满足进项比例的情况下,是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我公司专业代理生产型企业的出口退税账务处理及申报退税业务。联系电话:18912780011 






外贸型企业的退免税 


外贸企业,是指从国内采购货物后向国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企业。外贸企业享有免税的退税的政策待遇。 
外贸企业一般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外贸企业和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两种。 
一般情况下,外贸企业向国外销售的商品,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针对于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还享有退税。 
退税,是针对外贸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进货部分所含有的增值税进行退税。 






退税的流程: 
1、企业申请进出口权 
2、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 
3、申请退免税认定 
4、货物已经出口并取得了报关单退税联 
5、外汇已经核销 
6、申报退税 
7、退税资料比对 
8、退税到账 






退税额的计算: 对应出口商品的采购额 / 增值税税率 * 退税率